2020-09-27 返回列表
根据《中国共产党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 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加强教职工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的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恢复和进一步规范有关会议及周四下午教职工学习交流等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同时,为了更好的落实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等部门关于本学期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的具体要求,促进中心学习活动的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对本学期工程训练中心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习时间
按照学校要求,政治理论学习安排在单周,业务学习安排在双周,根据中心教学安排,中心全员集中学习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四上午,各部的集中学习时间由各部根据实际情况由部长安排。
二、学习内容
1.学校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科研院、资实处下发的学习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西南交通大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及《西南交通大学2020-2021年第一学期教职工业务学习内容安排的通知》中所列内容);
2.与各部门相关的实训工种资料;
3.教学技能、教学方式方法、安全管理等相关资料;
注:学习资料包括相关的文字、视频、音频等。
三、学习形式
1.中心的学习形式包括集中学习(中心组织的集中全员学习及各部组织的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线上线下学习,理论学习及座谈、交流、参观等多种方式;
2.集中学习必须坚持每周1次,个人自学和线上、线下学习视具体情况进行安排;
四、学习组织
1.书记、主任分别是中心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的主要负责人,中心副主任是相关业务学习安排落实的负责人,各部部长是本部门业务学习的具体负责人;
2.中心全员集体学习由中心办公室负责牵头安排。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安排及领学由书记负责,业务学习相关内容由主任及分管副主任负责提出并领学。中心每次集体学习的具体内容在集中学习日之前两日提交办公室汇总,办公室负责落实具体学习安排;
3.各部集中学习时间及内容由各部部长负责落实安排;
4.每次集中学习要求要有学习记录和学习简报;
(1)中心层面的集中学习记录及宣传报道由中心办公室负责,宣传简报要按要求及时报学校有关部门并在中心主页发布。
(2)各部组织的的集中学习由部长或安排专人使用专用记录本做好相应的记录,重点记录学习主要内容、学习发言情况、签到情况,学习结束后要及时撰写学习通讯,字数不限(需配学习照片),格式参照政治理论学习相关报道;每次学习后于下一次学习之前将学习通讯及照片上交办公室。
五、检查考核
1.学校对各单位的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有具体的要求和考核办法,书记及主任对中心的学习考核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2.副主任和各部部长要对分管业务和本部门的学习负领导责任,年终总结时要将履职情况进行汇报。
3.中心办公室负责检查各部门的学习开展情况,并负责统计相关情况,对于组织开展学习不力的责任人,在年终考核时中心党政联席会要进行研究作出相应的处罚。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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